第29章 果然叫夹卵子的(第2页)


    刘三炮举起只剩两根手指的右手,开玩笑道,“果然叫夹卵子的……”
    林川松了一口气,将手中的长枪举到眼前,又爱不释手地放下。
    大名鼎鼎的1加兰德步枪,号称“二战传奇步枪”
    ,是二战时期,美国军用枪械设计的巅峰之作。
    林川拿在手里,能明显感觉到,这款枪的整体设计非常精良,充分考虑了耐用性和可靠性。
    而在二战时期的表现,无论是泥泞的沼泽地、沙尘暴的侵袭,还是极端的温度条件,1加兰德都配得上“全天候步枪”
    的名头。
    而它和莫辛纳甘相比,最大的优势,当属于“半自动”
    射击方式了,再加上一次装弹八颗的弹匣,这让它无需拉栓,就能连续快射击八次。
    在朝鲜战场上,志愿兵也给它起了个名字,叫“大八粒”
    。
    至于刚才他提醒刘三哥的,也是这款加兰德被诟病的一个缺点,就是枪机容易夹手指。
    因为装弹夹之前,枪是处于空仓挂机状态,当弹夹装入之后,枪机释放,由于复进簧的作用过猛,枪机会非常迅地复进,手慢的,就会被直接夹住。
    刘三炮见他爱不释手的模样,问道:“兄弟,你喜欢这枪?”
    林川点了点头:“美军的王牌枪啊,谁不喜欢。”
    “喜欢就拿着,子弹都给你。”
    刘三炮把地上的子弹哗啦一声都拨拉过去,“给,都装包里。”
    “啊?”
    林川愣了愣。
    “啊什么啊?”
    “不得……缴公吗?”
    林川小声道。
    “咱民兵大队不就是公吗?”
    刘三炮也低声道,“水连珠是我借你的,特务这一把是抢的哨兵的,得还回去。
    这什么夹卵子的,充公,你一把,我一把,廖长春指定没意见,听我的,别叨叨。”
    “那行。”
    林川憋着笑,把子弹全装进了背包里。
    就一点不太好,加兰德和莫辛纳甘的子弹不通用。
    两人“分赃”
    完毕,李满仓和丁大山也扎好了扒杆,把抓到的特务放在了上面,拖着往回走。
    那特务被林川一枪打中胳膊,后来中的一枪,是从背后直接贯穿了肩膀,虽不致命,但在这个天气里,能不能活着出山,还是未知。
    回去路上,接上了胖子和大眼雕,沿着黑瞎子岭那条路出山。
    这条路上,有一个林场的房子,是解放前的老林场,已经荒废了。
    他们赶到那间荒废的房子,天已经黑了下来,几人赶紧升起火来。
    噼啪燃烧的火堆,终于驱散了整日的严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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